摘要:隨著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的發展,人臉信息成為越來越重要的個人信息,可以用來刷臉支付也可以用來安防等場景,人臉,指紋,虹膜都是我們個人獨語無二的信息特征,和身份證同樣重要的,屬于公民的個人隱私。
隨著人工智能和大數據的發展,人臉信息成為越來越重要的個人信息,可以用來刷臉支付也可以用來安防等場景,人臉,指紋,虹膜都是我們個人獨語無二的信息特征,和身份證同樣重要的,屬于公民的個人隱私。
民法總則《民法典》已經原則性明確了對公民肖像權和個人信息的保護。新修訂的《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范》規定,人臉信息屬于個人敏感信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
那全國還是有很多地方收集這種信息,比如售樓處,有必要嗎?有權利安裝嗎?網友戲稱:買個房在還得戴頭盔去才行。網絡安全法有明確的要求,必須是合法正當必要,而且必須取得消費者的同意才能夠采集。去年,因不愿被動物園“刷臉”,游園年卡辦理者郭兵將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告上法庭。今年11月20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最終,法院判決野生動物世界刪除其辦理指紋年卡時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內的面部特征信息。案件引發廣泛關注,被稱為“國內人臉識別第一案”。其實不難發現,在一些大型超市或者餐廳,在收銀處已安裝有人臉識別的設備,消費者通過刷臉進行支付,更高效便捷。
這些如果說是明處采集臉部信息,更有些隱藏在我們身邊的隱形手段。手機上一些APP打著查看你什么臉型的旗號,對你的臉部進行采集。甚至一些應用不管是否需要也會收集臉部信息,但是并沒有一些相關協議。根據國家APP的規定必須要有網名協議,要把APP搜集個人信息的范圍內容使用方式以及刪除方式需要作出具體的規定。那這些APP是否能保證這些數據不被泄露呢,這也引發了我們的擔憂。
《天津市社會信用條例》12月1日表決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稐l例》第十六條規定,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采集自然人信息的,應當經本人同意并約定用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市場信用信息提供單位不得采集自然人的宗教信仰、血型、疾病和病史、生物識別信息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采集的其他個人信息。據此,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等被禁止采集人臉、指紋、聲音等生物識別信息。
希望最科學的應用不僅能方便我們的生活也能確保我們的信息安全。
編輯/陳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