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打開手機短信信箱,你會發現這里幾乎被垃圾短信完全占據。即使按照“回復TD退訂 ”操作,很多垃圾信息仍會“如約而至”。對很多手機用戶來講,怎么鏟除垃圾短信這塊“牛皮癬”確實是個頭疼的問題。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就針對部分移動轉售企業垃圾信息嚴重擾民問題,集體約談18家企業。值得注意的是,其中6家企業今年已經第二次被約談。
打開手機短信信箱,你會發現這里幾乎被垃圾短信完全占據。即使按照“回復TD退訂 ”操作,很多垃圾信息仍會“如約而至”。對很多手機用戶來講,怎么鏟除垃圾短信這塊“牛皮癬”確實是個頭疼的問題。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就針對部分移動轉售企業垃圾信息嚴重擾民問題,集體約談18家企業。值得注意的是,其中6家企業今年已經第二次被約談。
手機短信成為垃圾廣告“重災區”,讓人不堪其擾。用戶退訂一戶商家的廣告短信或許不難,但幾十、上百戶的廣告逐一退訂,不僅操作難度大,還徒增煩惱,多數人只好無奈接受。垃圾短信治理多年卻無法有效解決,問題出在哪里?
目前不少商家通過移動轉售企業的平臺群發廣告短信。調查顯示,發送驗證碼0.05元一條,發送營銷短信0.06元至0.1元一條,群發廣告短信成本低廉、利潤巨大。通過網購平臺掌握客戶電話的商家,為盡可能爭奪市場,每逢促銷給老顧客發送廣告信息進行營銷。
所以在商家和移動轉售企業利益勾結下,手機用戶飽受垃圾信息“轟炸”。目前淘寶、京東等網站規定如消費者不想接收商業廣告,仍須主動取消的條款,助長了這一不良風氣。
然而我國法律早已明確規定,未經用戶允許或請求而發送商業性電子信息屬于違法行為。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以電子信息方式向其發送廣告。對違反規定的,可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且工信部2015年發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中也明確提出:“短信息服務提供者、短信息內容提供者未經用戶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短信息;違者可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但對于移動轉售企業和商家來說,相較于巨額利潤,罰款金額可謂九牛一毛,難以形成震懾力。
此外,不少電商平臺的隱私條款,以默認的方式發送商業性短信息。看似征得了用戶的同意,但是該隱私條款自身具有缺陷性和非法性。商家發送短信時默認消費者同意此類營銷方式,不同意須手動退訂,將消費者選擇權后置,加大了法律認定的難度。
對此,相關部門經完善法規后,明確了各類行為界限,如明確手機用戶在接收廣告短信時有前置選擇權,即不回復視作不同意。若消費者遇到短信違法促銷類似事件,可先向電商平臺客服投訴,協商處理。如協商不成,向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或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電商平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不論網購平臺、商家或者移動轉售企業,都不應在規避法律風險上“耍小聰明”,履行主體責任、正視消費者權益是每一家企業應擔的責任。利益不應是企業追逐的唯一目標,敬畏規則、尊重用戶,才能贏得用戶、贏得市場。而面對如此多的垃圾短信,你都做過哪些斗爭呢?不妨說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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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顧冬梅